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与核算集中辅导工作圆满结束

325日,为期3个月的“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与核算”集中辅导工作圆满结束。此次集中辅导由集团公司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组织,共分为华南、华北、华中、华东和山东5个区域,包括集团公司下属39家炼化企业。我院负责挥发性有机物12类源(LDAR、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装卸挥发、废水集输处理系统、工艺有组织排放、工艺无组织排放、加热炉、火炬、开停工及维修、循环水系统、采样、事故排放)的核算方法授课、核算指导及典型工艺尾气现场检测工作。

此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面对国家现有挥发性有机物收费政策,根据集团公司下属各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及治理情况,特别是针对2015年集团公司开展一年的LDAR实施情况,帮助各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查与核算工作,发现、解决排查与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集中辅导,为各企业上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对国家及地方挥发性有机物收费奠定了基础。

我院由8人组成的团队参与了此次排查与核算工作。

信息来源: 
201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