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蜡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利完成对辽宁石油分公司的抽样工作

3月18日,国家石蜡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样人员完成了对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的汽、柴油抽样工作。

本次抽样,共抽取辽宁石油分公司的车用柴油(Ⅴ)12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E10)(Ⅴ)12批次和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Ⅴ)12批次,覆盖了我省大连、营口、沈阳、铁岭、丹东等地区。

国家石蜡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人员将依据GB18351-2013《车用乙醇汽油(E10)》和GB19147-2013《车用柴油(Ⅴ)》标准,对本次抽样的36批次样品进行检验。

信息来源: 
201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