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及工业废水资源化与无害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一、工程研究中心简介

石油化工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由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批准建设,依托单位为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时,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工业废水资源化与无害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共建单位(2016年批准建设、2021年被纳入首批“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牵头单位为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两个工程研究中心决定围绕石油化工行业污染防治的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开展废气处理、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固废处理、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环保材料、环境监测等六个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引领行业环保技术进步。

二、实施原则

为进一步促进石油化工环保领域的发展,加强环保领域学科建设、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基础研究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两个工程研究中心面向全国设立开放基金,立项资助与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相关的前瞻性、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根据国内外石油化工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趋势与研究前沿,2022年度重点支持以下研究领域的相关研究:

三、重点资助领域方向如下:

(一) 烟气和VOCs控制

1 低浓度氮氧化物(NOx)的高效吸附材料

2 高分散限域VOCs催化氧化催化剂制备及构效关系

(二) 废水处理

1 面向装置化的高效油水分离材料

2 高含盐有机废水电化学催化反应机理及催化剂

(三) 固废处理、处置与资源化

1 石油石化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积累,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SCI论文。

2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必须取得博士学位。

3 申请人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

(二)申请注意事项

1 课题面向全国,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提倡学科交叉和产学研用结合。

2 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本年度101日,受理周期为一个月。

3 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负责开放课题的受理和评审,获批课题由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申请人在申报书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开放课题任务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4 开放课题批准后,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与申请人协商确定合作人员,申请人应与合作人员加强沟通,鼓励申请人本人或委派科研人员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开展工作。

5 知识产权数量一般为2SCI论文和1件发明专利。资助课题公开发表论文,作者中必须包括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合作人员,标注(单位: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大连,116045),并在论文中注明:本研究由石油化工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含课题编号),涉及废水处理课题还需注明由工业废水资源化与无害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6 申请人应在研究周期第一年结束提交阶段总结;课题验收前一个月提交结题总结,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交底书和研究报告等。

7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于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所有,申请人所在单位及申请人发表或应用该成果,必须征得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同意。

8 申报书模板和受托方基本情况报告见附件一和附件二。请于2022815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返回。

(三)联系方式

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建锟;王学海

电话:0411-396996050411-39699181

传真:0411-39699000

邮箱:liujiankun.dshy@sinopec.comwangxuehai.fshy@sinopec.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南开街96

邮编:116045

附件:

申报书及受托方基本情况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uWzJz-XlSjJB_fQh4sng
提取码:mk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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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202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