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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校代码86301,简称石科院)2026年计划招收67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工业催化专业共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62名,材料与化工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5名。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留院录用。

石科院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联系我院研招办。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石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下列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及以上论文;c.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业务课(一)(数学(二))和业务课(二)(物理化学),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安排。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复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参加复试前主动向我院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复试分数线结合国家线及考试情况由我院自主划定。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五、录取

我院研招办在石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院研招办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六、学制、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奖助体系完备,不收取学费。在读研究生享受优厚奖助学金待遇,优秀学生可申请多项奖学金及学术成果奖励。研究生主要在学院路院本部和昌平基地完成学习和论文工作。研究生宿舍为2-3人间,实行免费申请住宿制。

八、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事宜

招生期间,我院将按照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在研招网或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开公示相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关注。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电子邮件zhangxm.ripp@sinopec.com

电话:010-82368155

地址:100083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信息来源: 
2025-10-09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86-10-6232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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